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VIP免费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1/6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2/6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3/6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国资发法规[2008]95 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 省级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本地区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 第四条 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范围是指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在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五条 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个人申请; (二)单位评议推荐;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授予岗位等级资格; (五)备案。 第六条 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分为企业一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企业二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和企业三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 第七条 企业一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业二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相当于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业三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八条 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强调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原则。 国务院国资委和省级国资委应当健全制度,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的监督。 第九条 申请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 (二)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注 册 备案; (三)具有相应的法律专业基础 理论 水 平 ,以及分析 和解 决 实 际 法律问题 的工作能力,在企业内 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 其 他 相关专业工作符 合 规定年 限 ,经 考 核 合 格; (四)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计算机、外语等基本能力。 第十条 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的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经个人申请,单位考核合格,可以评定为企业三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 第十一条 申请企业二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的人员应当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事务...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