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挂饰面石材及其金属挂件 JC 830
2-2005〈代替 JC 830
2—199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05 年 7 月 1 日实施) 第 2 部分:金属挂件 前言 本部分中第 6 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JC 830《干挂饰面石材及其金属挂件》分为两个部分: ——第 1 部分《干挂饰面石材》; ——第 2 部分《金属挂件》
本部分为第 2 部分
本部分是对JC 830
2—1998 标准的修订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C 830
2—1998
本部分与JC 830
2—1998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取消了原销针式挂件,以T型插板和背栓作为主要的金属挂件; ——增加了对挂件厚度的限制; ——增加了对挂件在不同使用场合时尺寸的限制; ——增加了挂件拉拔强度内容及指标
——增加了附录A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非人工晶体研究院技术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石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山东冠鲁建材工业集团 公 司 、 福 建溪 石集团 泉 州 海 天 装 潢 工程 有限公 司 、 福 建三 利 源 •华港 石材有 限公 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 俊 兴 、 魏 艳 、 王 伯 瑶 、 曾 贤 明
本部分委托 中非人工晶体研究院负责解 释
本次 为第一 次 修订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 了石材干挂用金属挂件( 以下简 称 挂件) 的术语 和定 义 、 产 品 分类 、 尺寸、技术要求 、 试验方 法 、 检验规则 以及标志 、 包 装 、 运 输 与贮 存 等
本部分适 用于 建筑干挂饰面工程 施工用金属挂件
2 规范性引 用文 件 下列 文 件中的条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