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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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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材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 第 一 章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相 关 法 规 与 制 度 § 1.1 增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一.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 . 建筑许可 ①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②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a) 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 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c)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d)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 e)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f)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g )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h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 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④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⑤ 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 个月的,应重 新 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2 . 建筑工程承 发包 ① 联 合承 包 :联 合承 包 的各 方 对 承 包 合同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并应按资质等 级 低 的单位的业 务许可范 围 承揽 工程;将 共同 投 标 协议 连 同 投 标 文 件一并提 交 ; ② 除 总 承 包 合 同 已 约 定 的 分 包 外 , 须 经 建 设 单 位 认 可 ; ③ 但 禁 止 承 包 单 位 将 其 承 包 的 全 部 建 筑 工 程 转 包 给 他 人 , 或 将 其 承 包 的 全 部 建 筑 工 程 肢 解 以 后 以 分 包的 名 义 全 部 转 包 给 他 人 ; 禁 止 分 包 单 位 将 其 承 包 的 工 程 再 分 包 ; ④ 建 筑 工 程 总 承 包 单 位 按 总 承 包 合 同 约 定 对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 分 包 单 位 按 分 包 合 同 约 定 对 总 承 包 单 位 负责 , 总 承 包 单 位 和 分 包 单 位 就 分 包 工 程 对 建 设 单 位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 3 . 建 筑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建 筑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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