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自查报告范文 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 xx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津编办发〔20××〕xx 号、津编办发〔20××〕xx 号文件精神,我校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完善档案、纠正问题、建章立制等方式,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含工勤人员)和编外用人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形成自查报告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情况
xx 理工大学机构设置审批文件完整,机构实际设置情况与审批文件相一致
主要文件如下: 1
《关于增设 xx 理工学院等二十六所高等学校的通知》([xx]教计事字 xx号); 2
《关于分校调整的实施意见》(津党教[19xx]xx 号); 3
《中共 xx 市委 xx 市人民政府关于 xx 理工学院等四所院校合并的决定》(津党发[19xx]xx 号); 4
《关于 xx 理工学院更名为 xx 理工大学的通知》(津党[20××]xx 号); 5
《教育部关于同意 xx 理工学院更名为 xx 理工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xx 号)
经核查,我校实际设置的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隶属关系、主要职责、经费渠道、内设机构、批准文号等均与审批文件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内设机构规格、增设或变更内设机构等情况
二、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我校对编制、实有人员、超(空)编情况进行了核查
根据教育部教发[20××]xx 号文件精神,确定事业编制数为 xx 人,其中管理岗位数 xx,专业技术岗位数 xx,工勤岗位数 xx
实有人员情况为:管理人员 xx 人,专业技术人员 xx 人,工勤人员 xx 人,合计为 xxx 人
实际使用编制的类别与审批文件一致,人员调整均按法律规范程序办理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实有人数在规定的编制范围内
由于存在着 19xx 年四校合并后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