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为促进我市工业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规范工业行业协会的管理,发挥工业行业协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就我市促进工业行业协会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促进工业行业协会发展,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协会工作的规律和要求,以企业发展的需要和产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努力建立行业协会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政会分开,自主办会,营造有利于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二、发展目标通过政府培育和协会自主发展,争取用3-5年的时间,初步建立起促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与**市产业相适应、符合企业发展需要、分布合理、覆盖面广的工业行业协会体系;初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行业协会运作机制;初步形成行业协会市场化生成发展机制;初步形成保障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的法律规范和管理体制。三、发展思路(一)加快工业行业协会组建。鼓励和支持在我市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中发展和培育一批行业协会,形成有利于本市生产力发展和产业升级、符合国际惯例的行业协会群体。行业协会可以按照国家现行行业分类标准设立,也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产品、经营方式、经营环节及服务功能设立。允许不同行业协会的服务领域有所交叉。同一类别同一区域的行业协会一般只设一个。同一企业根据自身的需要,可以自愿参加不同的行业协会。要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吸引全省性的行业协会落户本市。本市具有产业、产品和市场优势的行业,可以争取组建全省性的行业协会。(二)促进现有行业协会的调整。对同一行业内性质相同的行业协会进行归类合并。对一些行业覆盖面过大和行业特点不明显的行业协会,要经过梳理,进行细化。对一些不符合产第1页共4页业升级要求和行业日趋萎缩的行业协会,要进行归并、重组。对行业逐渐萎缩、无法正常开展活动的行业协会引导其改组或自行解散。(三)扩大行业协会的社会覆盖面。行业协会发展会员要打破部门、所有制界限。当前,要进一步提高行业协会覆盖面,注意吸收行业内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与行业相关的本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外地在湖同业经济组织等各类经济组织入会,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同业入会企业数或会员单位的营业额占同行业较大比例。(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行业协会实行“自愿入会、自理会务、自筹经费”。行业协会是会员的服务机构,要以企业为依托,以服务会员为宗旨。通过服务,增强行业协会的凝聚力,促进行业的发展。行业协会可以根据会员需要,组织市场拓展,发布市场信息,推荐行业产品或服务,开展行业培育,提供咨询服务。行业协会是会员的自律组织,要通过法律法规、行规行约来约束企业的行为,督促企业依法经营。行业协会可以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和行业内争议处理的规则和程序,对违反行业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的行为、损害行业整体利益和形象的会员采取相应的自律措施;对行业内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的企业予以曝光并提请政府有关部门查处。行业协会有权代表会员提出涉及会员集体利益的意见,健全与政府协商的机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行业协会可以代表本行业企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制定有关技术标准的建议,或参与有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可以代表本行业,对本市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中涉及行业利益的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本行业向政府部门提出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或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参与反倾销应诉。行业协会也是行业的协调组织,开展与会员有关的商事和其他事务协调。行业协会可以对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就经营活动产生的争议事项进行协调;可以对本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发生的矛盾和利益冲突进行协调;可以就行业利益提出意见和建议,与政府进行协调沟通。第2页共4页(五)切实推进政会分开。要把推进政会分开作为发展、改革行业协会的重要切入点,从过去主要由政府发起组建行业协会,改为原则上由企业自发组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机构、人员和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