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章程示本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目录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三章会员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八章附则说明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制订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社会团体制订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会团体行为
三、社会团体制订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社会团体据此范本制订的章程,须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方能生效
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
***摄影家协会(简称稷山摄协)
***县摄影家协会由县热爱摄影事业的人士,自愿结合的群众性、学术性、专业性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全县摄影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摄影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宗旨是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第1页共8页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组织全县的摄影工作者、爱好者开展理论研究、创作、交流和展览、展示活动,为普及、提高和繁荣我县摄影艺术事业,宣传大美***、建设魅力***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XX县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受***市摄影家协会的业务指导和***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以最广泛地团结全县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为己任,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的职责
(一)组织动员本县摄影家、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学习科学理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自强不息,开拓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