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性社团培育调查报告我市是从XX年开始培育发展行业性社会团体的。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市此类协会达到269家,有5万农民成为协会会员,有40多个农户利用固定或合同方式,参与了协会组织的各种生产销售活动。XX年协会会员创造的产值已达30亿元。协会的发展,有效地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又为协会提供了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形成了以协会促产业,以产业带调整的良性循环,为经济体制改革和入世后的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把培育发展行业性社团、完善市场中介体系纳入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稳步推进健全的市场中介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标志。然而,由于我国正处于两个体制转型过程中,有些领域尤其是经济领域的中介机构还不完善,甚至出现了空白。如果不加速填补,市场势必会陷入无政府状态。特别是面临入世后的世界性竞争,很有可能使我们痛失机遇,甚至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基于这种认识,市委、市政府决定将这项既关眼前利益也关长久发展的经济战略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发展的大盘中。在此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市行业性社团规划发展意见》,形成了城市与农村“两头规划、并步实施”的整体思路。并拟用二年至三年时间,在城市的机械工业、旅游等发展较快的行业以及粮食、道路运输等与社会秩序、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18个行业中建立起民间第1页共5页行业性社团;在农村由民政、农技、科协等部门牵头,在养殖、种植、生产加工等经济发展领域中,组织若干个由企业和农民自愿参加的各类经济专业协会,提高农民在市场竞争中的组织化程度,实现“一个协会就是一个产业,一个产业带动一批农民”的格局。目前,我们已按原定规划在粮食、建材、旅游饭店、旅行社等十二个系统较成功地设立了行业性社团组织,全市农村各类经济专业协会也获得了蓬勃发展。这些协会用其独特的手段、方式,按照市场的运作规律,在规范企业行为、稳定竞争秩序等行业自律和开拓市场方面起到了不可取代的作用,使我们在入世后感到底气更足、充满了信心。二、把培育发展行业性社团与政府机构改革有机相结合,达到互促互补XX年我市被列为地级市行政机构改革的试点单位,市委、市政府面临着“两难”:一是人员分流找出路难;二是权力下放找途径难。对此,民政部门提出了机构改革与培育充实行业性社团组织相结合的思路,各方面都很受启发。但是,行业性社团的发展也面临“两难”:一是权力过多地集中在行政机关,影响了协会的存在价值,难以生存和发挥作用;二是市场发育时间短,人才匮乏,协会在市场中难以应运而生。为此,我们将这两件事放在改革的方略中通盘考虑,确定了行政机构改革与培育行业性社团有机结合,同步齐抓、整体推进、互促互补的思路。具体作法可归结为三个原则:一是政策扶持原则。凡具备成立第2页共5页行业性社团并能承接机关下放权力、分流人员的系统,市委、市政府在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明确规定业务主管单位应移交给行业协会的权力和责任。二是对原有行业性社团坚持分类、分步改造的原则。对原财政拨款、有事业编制的官办社团,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改造,实行财政“断奶”、人事“脱钩”,使其成为真正的民间组织。对组织、财务、活动“三不独立”的半官办团体,实施分类、分步改造。措施首先是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干部一律不再兼任社团职务(经组织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例外);其次要求社团必须单设帐目、单立帐户、聘用专职或兼职的财务人员,要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促使其与行政彻底脱钩。业务主管单位要赋予一定权力和职责,所聘专业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分流人员不接受改造或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予以注销。三是坚持党的领导与民主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行业性社团是政治民主化、市场自由化的产物。在行业性社团产生、完善、发展的过程中,既要确保其自由民主的合法权益,又要依法予以规范、监督,同时还要确保党在这些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在对原有社团的改造和对社团的培育中都突出了这一原则首先确保企业入会自由,退会自由,协会的领导机构要在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监督下进行民主选举产生,撤换、罢免也要严格按照经审核的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新成立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