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工会第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总《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工会第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⒈ 工会第届委员会委员人
⒉ 工会第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人
三、工会第届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
根据有关规定,工会第届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差额率为 10%;即正式候选人人,选举人,差额人
工会第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选举(也可实行差额选举),即正式候选人人,选举人
四、工会第届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建议名单自下而上,反复协商,推举产生,由工会换届筹备工作小组向会员(代表)大会建议,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选举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员数的三分之二
六、选举大会设选举工作人员名,负责唱票、计票和监票
选举工作人员名单由换届筹备工作小组推举,经大会表决通过
被提名为工会第届委员会委员和第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七、大会选举采纳无记名投票方式
工会第届委员会委员、第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设一张选票,同时投票选举
八、因病、因事缺席的代表不参加投票,不能委托投票
大会不设流动票箱
九、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
书写选票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十、大会投票开始时,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先行投票,其它会员按工作人员指定顺序依次投票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十一、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
收回的每种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