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不断法律规范老师从教行为,提高全镇各小学老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老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老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
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
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推动开发区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增强其操作性,xx 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决定成立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xxx 分局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局各校(园)师德师风考核、评比
二、考核原则 1
尊重老师的主体地位,依靠老师,服务老师,引导老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老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法律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老师
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老师践行师德法律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师德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为主;坚持平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平常考核为基础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
师德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对老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 分及以上)、合格(89-60 分)、不合格(60 分以下)三个等次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四、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 (一)爱国守法(10 分) 1
热爱祖国和人民,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强;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思想、行动上自觉与组织保持一致
每次扣 2 分
自觉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党和社会主义,懂得正派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