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资料请访问.(.....)更多企业学院: ...../Shop/《中小企业经管全能版》183 套讲座 +89700份资料...../Shop/40.shtml 《总经理、高层经管》49 套讲座 +16388份资料...../Shop/38.shtml 《中层经管学院》46 套讲座 +6020份资料...../Shop/39.shtml 《国学智慧、易经》46 套讲座...../Shop/41.shtml 《人力资源学院》56 套讲座 +27123份资料...../Shop/44.shtml 《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 套讲座 + 324 份资料...../Shop/49.shtml 《员工经管企业学院》67 套讲座 + 8720 份资料...../Shop/42.shtml 《工厂生产经管学院》52 套讲座 + 13920 份资料...../Shop/43.shtml 《财务经管学院》53 套讲座 + 17945 份资料...../Shop/45.shtml 《销售经理学院》56 套讲座 + 14350 份资料...../Shop/46.shtml 《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 套讲座 + 4879 份资料...../Shop/47.shtml 江西省城市规划经管技术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城市建设规划经管, 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江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办法》及有关法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第二条本导则是实施 《江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具体指导性技术规定, 适用于本省县政府所在地镇和设市城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其他工程设施。本导则中的各有关控制技术指标为低限指标,在实施中各地可以适当提高,但不得降低。编制详细规划 (含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应符合技术规定。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 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技术规定执行。第三条各类专门性用地工程应符合已颁布的专业技术规范及本导则求。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进行分类,必须执行国家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规范》 (GBJ137-90)。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本导则附表(一)执行。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 超出附表(一)规定范围的, 必须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城市规划经管部门批准后执行。改变地块使用性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不得对相邻地块及历史文化、自然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