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实物资产管理,确保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经营有关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本公司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但并不限于此区间,可视具体情况处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用具物品
一次性使用的餐巾纸、香皂、回形针等办公用品,不作为低值易耗品建立台账
第三条实物资产管理目的:通过建立资产台账,定期清理核实资产等管理手段,掌握资产使用动态,明晰产权关系,落实产权管理责任,保障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实物资产管理工作小组是实物资产监管机构,主要职责有:(一)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定公司实物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流程和具体实施细则,根据执行情况对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修订和更新,不断优化和完善管理体系
(二)负责资产权证办理及其日常管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审核和调整公司实物资产,指导和监督各子公司财务部门的实物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对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修订和更新,不断优化和完善管理体系
综合部是实物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一)全面统筹公司实物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核实物资产购置、报废和处置,负责对公司实物资产登记、统计汇总和与财审部盘点记录进行核对等工作
(二)负责建立实物资产台帐管理档案,并定期与财审部进行账账核对;定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