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两个率先”目标的实现,根据省、市关于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加强全区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受行政机关委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下同)效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高效型、廉洁型”新型机关的要求,以区级机关标准化管理体系为平台,以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完善制度和规范行为为主要内容,以制度建设为基础、诚信建设为重点、机制创新为动力、绩效考评为关键、效能监察为手段、群众满意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保证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提高行政机关整体效能;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做到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四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运行,全面推进机关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努力实现机关管理标准化、管理行为规范化、管理过程精细化、管理模式科学化;五是坚持求真务实、高效便民,牢固树立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六是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开创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新局面
(三)建设目标
通过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改进政府管理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建立目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考评体系、奖惩体系等并重的区级机关效能建设评估体系,为第1页共5页推进全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