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规则方案YOUR LOGO Your xxpany name 2 0 X X 姓名: XXX 部 门: XX 部第一条保证防洪、通航和供水安全,维护河势稳定,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河道采砂
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采石、取土等行为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河道内从事河道采砂及其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方案
第四条河道采砂管理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
及时处置好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乡政府应当协助和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河道采砂的管理工作
负责河道水上治安管理工作,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犯罪行为;交通、海事、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以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河道采砂的经营活动;不得纵容、庇护河道采砂违法行为
第七条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制度
第 2 页 共 13 页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河道采砂规划
报省政府批准
征求市交通、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海事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后,河道采砂规划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县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报市政府批准,并报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征求同级交通、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海事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后,其他河道采砂规划县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报县级政府批准, 并报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必需严格执行;确需修改时,河道采砂规划一经批准
应当依照原批准顺序报批
第八条河道采砂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河道防洪平安、通航平安和生态安全的要求
第九条河道采砂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禁采区和可采区;禁采期和可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