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界线勘定相关意见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的通知》(民函〔〕号)、《省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办法》(勘发〔〕号)精神,结合市区划调整实际,现对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后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及工作原则(一)总体要求依照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区区行政区划的批复》(〔〕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盘区区XX县区行政区划的批复》(〔〕号)等文件规定,遵循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勘界、规范管理的指导方针,采取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方法,为各行业实施管理提供法定的行政区域界线依据
(二)工作原则1
坚持统一领导,密切配合的原则
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投入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确保勘界任务的圆满完成
坚持科学勘界,依法管界的原则
勘界是一项法定各级行政区域管理范围的严肃工作,必须认真对待,严格依据国家、省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认真组织操作,按照审批的行政区域范围,科学准确的将界线方位、走向、级别、名称等变化情况进行确认
坚持实事求是、顾全大局的原则
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因地制宜,切实从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出发,共同做好勘界工作
二、勘界范围及主要任务(一)勘界范围和年全市行政区划调整的所有行政区域
(二)主要任务1
实地勘界测绘
由市民政局组织测绘部门对行政区域界第1页共4页线进行实地勘测,出具勘界测绘技术资料和数据
核定勘界区域
各县(区)政府负责对本区域行政区划调整后重新勘界区域具体落实,并配合测绘部门完成实际测绘任务
做到不漏一点、不少一线、不落一段,确保点、线、位准确无误
对调整范围较大的区域和涉及三交点区域,在界线勘定过程中应将变化情况做好详细记载并备案
对于整建制调整的行政区域,界线走向无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