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义务治安队管理规定档案管理制度一、义务治安队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副大队长负责
二、中队工作档案由各中队自行保管,各中队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中队档案
各中队的档案除本中队自行存档外还需要一份打印稿和电子稿交副大队长存档
三、各中队档案管理(一)大型活动1、活动前期:活动策划书(实施方案) 、经费预算2、活动中期:过程记录、工作人员分配及联系方式、活动系列图表3、活动后期:活动总结、图片、照片、录像带等归档、经费报销(二)日常活动1、中队长工作计划、工作小结2、队员工作小结3、中队工作条例4、中队内部规范表格5、中队会议记录四、治安队档案归属治安队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外借,内部人员借用,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中队长批准后报大队审阅后方可借用,副大队长应做好登记工作;档案统一纸张规格为A4
2 五、副大队长负责在每学年下学期建立全部大二成员详细档案,并在招新工作结束后整理统计大一新成员档案,与大二分开保存
档案包括:文字内容表格和电子版长期保存档案
表格参考: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义务治安队队员履历表姓名性别籍贯民族生日政治面貌专业及班级寝室联系方式手机寝室电话QQ E-mail 部门职务奖惩记录奖励记录惩罚记录时间备注:联系方式变更必须及时通知副大队长及时更改资料
此表格印制多份,每月与奖惩制度结合,及时更新记录,由副大队长保存并整理总结于电子版记录
六、副大队长每月月末结合各中队工作总结情况整理一次档案,对表现好的和表现差的队员,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交大队
对每次活动中各队员表现情况3 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副大队长了解汇总后,及时记录提出,并与中队长、大队沟通,保证问题能及时妥善解决,并在活动结束后将情况记录入档案
七、各中队长、副中队长上交的工作总结及在职期间的活动总结,在大队审阅后,由副大队长保存并归入个人档案
例会制度例会对于保证各中队的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