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我国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性质分析我国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性质分析 摘要 20 年来我国高校法律援助机构蓬勃进展,但由于缺乏对高校法律援助机构性质的正确认识,高校法援机构的进展出现宗旨不清、任务不明、组织不全等诸多问题
本文通过对其性质的分析,综合高校法援中心的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公众法律素养、提供无卑视的免费法律服务三大宗旨,提出高校法援教学、普法、法律服务三大任务,分析了高校法援组织的改良,并为其进展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法援宗旨 高校法援任务 高校法援组织形式 高校法援性质 中图分类号:D920
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XX)07-264-03 一、我国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自从 1992 年我国第一所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在武汉大学成立以来,高校法律援助作为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和社会公益法律服务相结合的法律服务事业,在我国各大高校间蓬勃进展
据司法部的不完全统计,20XX 年 5 月至 20XX 年 5 月,在进行法律援助志愿者注册试点的 11 个省(市)中,有 52423 人报名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为 xxxx 人次提供法律咨询和宣传,代写法律文书 4467 件,办理非诉讼事务 4441 件,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 18141 件
这些法律援助志愿者当中,占绝大多数的是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成员
然而相对于我国近 400 所的法学院和每年几十万人的法学毕业生,参加法律援助的高校法科学生比例明显过低
参加高校法援的学生绝对数量高,相对比例低,并不利于法学应用实践教育的开展
而这一现象的产生,与当前高校法援所存在的问题是分不开的
分析高校法援所存在的问题应当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分析问题的实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首先,从问题的表面入手,我们认为虽然当前各个高校的法援组织形式各异,进展状况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