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一、岗位目标责任制度(一)制订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要科学、合理、严密,便于群众办事,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二)各部门、单位要将工作职能、工作内容、标准及目标要求分解到每位公务员,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三)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各部门、单位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公务员落实岗位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服务承诺制度(一)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服务承诺责任制。(二)各部门、单位要在政务公开栏或其他醒目位置张贴服务承诺内容,使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清楚明白。(三)服务承诺的内容包括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办结时限、违诺责任及处罚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四)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服务承诺,采取有效措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不得推迟延误。(五)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服务承诺制的领导。(六)对违反服务承诺制的行为,各部门、单位要视不同情节,对承办人给予批评教育、效能告诫、政纪处分,并按违诺责任进行处罚。(七)对违反服务承诺制,受到市级以上投诉,或对我县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除按违诺责任制进行处罚外,县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对单位主要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另行处罚。(八)县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单位履行服务承诺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要对内设机第1页共5页构、下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九)各部门、单位要按政务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限时办结和超时默认制度(一)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二)各部门、单位对服务对象的办事请求,在办理时限内,未提出意见,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默认同意,并应予补办手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部门、单位承担,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对能马上办理的事项,拖延不办的,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给予效能告诫处理。四、否定报备制度(一)否定报备制度是指机关经办人员对认为不能办理的事宜,填写《否定报备情况表》,说明办理的基本情况,否定的理由和依据,逐级报领导审批备案的制度。(二)否定报备的程序。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对来办事人员的申请事项认为不能办理,应填写《否定报备情况表》,说明请求事项不予办理的理由、法律和政策依据,并依职责权逐级报领导审批,由本单位留存备案。(三)属业务请示事项,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否定权。对不明确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请示,不得随意否定,更不准滥用职权予以否定。(四)要将执行否定报备规定的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对违反本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予以处理。(五)机关工作人员要将否定的理由、法律和政策依据书面告知请求人。(六)当事人对机关的否定不认可的,可向有关业务部门或直接向投诉中心投诉。五、失职追究制度(一)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失职:无正当理由擅离工作岗位;第2页共5页态度生硬、蛮横、粗暴的;不执行政务公开制度,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有关事项或作出答复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违规审批的;有其他失职行为的。(二)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有上述失职行为的,应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情节较重的,扣发年终奖金,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称职等次;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三)失职追究工作由县监察局负责处理。(四)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受理投诉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投诉事项及时办理或转交办理。投诉中心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事项,必须在接到投诉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对需要办理的投诉事项,要在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