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项目合作要点简介2014
8背景针对在进行合作项目谈判及合作项目运营管理上暴露的诸多问题(如在合作项目拓展谈判阶段,各公司上报的合作条件差异较大;在运营管理阶段,合作各方的权责界定不清,尤其是非我司操盘项目存在我司管理缺位,权益难以有效保障等),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于2013年5月6日下发了《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及《合作项目谈判要点》,以实现公司合作项目拓展和运营管理的规范化
一、关于合作协议内容在合作协议中予以明确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操盘、项目公司并表的方式;项目公司设立的时间节点、注册资本金额及出资比例;股东借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及相关违约责任,股东借款的偿还、资金占用费的计取;违约责任应包括收取罚息、直接摊薄违约方权益等具体要求;项目抵押、担保约定及单方担保的补偿机制;项目利润分配原则及项目清算退出机制;项目公司法人治理架构,项目公司高管的委派,股东会、董事会及公司高管的职责、权限;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的计提与使用;项目公司各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福利的计取;其他合作方提出的重大经营事项
三、关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对于拥有资源的合作方,原则上要求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应少于1亿元;产业基金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合作方,原则上要求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项目土地出让价款的一半
二、关于合作溢价原则上不允许出现溢价,否则应在确定合作对价时考虑溢价部分不能计入项目成本所带来的额外税负,并在充分考虑未来真实税负的基础上进行立项测算
四、关于股东借款注册资本之外的股东债权性出资,均要求按持股比例对等提供,项目公司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资金占用费
如无法对等投入则应:1、根据各方实际投入比例(注册资本加股东借款之比)进行利润分配
2、具体可根据不同情况做以下让步:(1)我方可直接向项目公司投入,项目公司按我方实际投入额承担资金占用费,对于合作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