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有关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议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议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
我们在全省、全国都具有代表性的统筹城乡试点市的 xx 的调查发现,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仅占农业经营主体总数的 5
4%,经营的耕地却高达 42
7%,农产品占51
4%,农业产值占 56
2%,明显具有规模大、产出高,效益好的特点,但是农业副业化、农民兼业化、农村老龄化、村庄空心化问题突出,农业后继乏人
一是新型主体占比偏少
全市家庭经营户占农业经营主体总数的 94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仅 5
4%,在数量上处绝对劣势
其中,专业大户和业主又占了新型主体总数的 90%以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三种新型主体进展缓慢
二是新型主体融合度低
大户、业主、家庭农场不能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是没有法人身份的市场主体
合作社、农业企业成员之间利益联结不紧密,合作松散
大户、业主、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五类新型主体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三是国家扶持力度偏弱
2024 年,xx 仅有 4%的种粮大户获得农业系统财政补贴资金,户均 998
7 元,仅有 0
27%的合作社获得农业系统财政资金补贴,很多扶持政策都是原则性的规定,缺乏操作性,很难落实
四是经营人才素养偏低
经营者以农村内部的能人为主,来自于传统农户,科技文化整体素养不高,缺乏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和技术
五是农业服务体系相对落后
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农技推广服务、动植物检疫服务、农机作业服务、农村金融保险服务等农业支持与服务体系不完善、不配套,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进展
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现代农业进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宣传农村土地政策,消除农民思想顾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前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