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构建中国特色政府职责体系 构建中国特色的政府职责体系 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促使各级政府机构更为合理、高效地履行职责,一直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行动框架中的一个重要板块。历经长期的改革实践积累和理论提炼,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职责体系不断优化调整,迈入到一个全新的进展阶段。 三个首次:新时代政府职责体系的新动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受瞩目的几次重要会议及其纲领性文件,都对政府职责体系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2024 年 11 月 12 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对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职责作出了明确区分,即: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这一划分,实行各有所强、而非简单的上下对口的方式,指明了各级政府需要“差序化”地发挥长处及作用。 2024 年 2 月 28 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解决“上下一般粗”的问题,即必须抓紧解决一些领域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这一问题。专门针对该问题的解决思路则包括:科学设置中央和地方事权,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央加强宏观事务管理,地方在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前提下管理好本地区事务,合理设置和配置各层级机构及其职能。这些指向明确的改革思路,在其后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政府职责体系的优化工作开始朝着更深层次推动。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将“权责清楚”作为体系建设要达到的重要标准,即构建从中央到地方权责清楚、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权责清楚”位于第一位,它是职责和机构体系实现运行顺畅的基础,充满活力则是这一体系运转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得较为成熟后才会达到的良好状态。以此为目标,该文件还更加具体地提出了“两加一减”的任务要求,即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权,减少并法律规范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