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有毒废水泄漏事故分享提纲2二、造成的影响一、事件回顾三、事故原因分析分享提纲分享提纲四、经验教训一、事件回顾2010年7月3日下午15∶50,紫金矿业所属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水位异常下降,池内酸性含铜污水(主要含铜、硫酸根,无有毒物质)出现渗漏,9100立方米的污水通过地下排水排洪涵洞进入汀江,对汀江流域造成污染,导致汀江部分河段污染及大量网箱养鱼死亡;一、事件回顾7月12日,紫金矿业废水渗漏污染汀江事件被披露,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7月13日,紫金矿业总裁向媒体表示“肇事”的铜矿湿法厂已经无限期停产并全面开展整改,同时将依照事故调查结论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一、事件回顾7月14日晚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对该环保事故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专项核查。7月15日,上杭县公安局对污染事故案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也介入该事故调查。7月16日晚,上杭县县长停职检查,县环保局长行政撤职;上杭县一名副县长及龙岩市环保局长责令辞职,对工业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县经贸局局长停职检查;紫金山金铜矿铜湿法厂厂长林文贤、副厂长刘王勇、厂环保车间主任刘生源进行刑拘。一、事件回顾7月17日,紫金山金铜矿3号应急中转污水池发生渗漏,污水通过排洪洞流到汀江,此次渗漏污水约500立方米。7月19日,公司接到证监会有关《立案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一案被立案调查。9月30日紫金矿业收到《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如下:1、责令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直至治理完成;2、罚款956.313万元。二、造成的影响(一)生态灾难(一)生态灾难上杭县下都、中都等镇,均有大批渔民围绕着棉花滩水库进行渔业养殖。除了处于汀江支流或内湖的渔民之外,几乎所有汀江沿岸渔民均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大面积鱼类死亡。对于当地的母亲河汀江来说,一场极大的生态灾难无疑已经酿成此次事故渗漏废水主要为酸性废水(主要含铜、硫酸根离子),长期饮用不利于身体酸碱平衡,同时易造成慢性中毒二、造成的影响紫金矿业于2011年1月30日收到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有关刑事判决。被告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原已缴纳的行政罚款956.31万元予以折抵,尚需缴纳2043.69万元。(二)经济赔偿(二)经济赔偿二、造成的影响(三)企业形象(三)企业形象各大新闻媒体相继对此次事故进行专题报道。各大新闻媒体相继对此次事故进行专题报道。1、企业防渗膜破损直接造成污水渗漏;2、人为非法打通6号集渗观察井与排洪洞,致使渗漏污水直接进入汀江;3、监测设备损坏致使事件未被及时发现;4、环境设施设置不合格,应急池距江水只有20米,企业各堆场及各池底未进行硬化处理1、企业防渗膜破损直接造成污水渗漏;2、人为非法打通6号集渗观察井与排洪洞,致使渗漏污水直接进入汀江;3、监测设备损坏致使事件未被及时发现;4、环境设施设置不合格,应急池距江水只有20米,企业各堆场及各池底未进行硬化处理三、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1、上杭县安监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得到有效落实,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不强。2、信息披露延后,也过于简略,导致各方调动资源,配合解决泄漏问题,及时控制污染源头不及时,下游民众也无法及时采取防范措施;3、对污染事故不引起重视,导致再次违规;1、上杭县安监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得到有效落实,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不强。2、信息披露延后,也过于简略,导致各方调动资源,配合解决泄漏问题,及时控制污染源头不及时,下游民众也无法及时采取防范措施;3、对污染事故不引起重视,导致再次违规;三、事故原因分析(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4、紫金矿业没有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以及生产设备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工作纪律松弛、巡检制度和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部分职工失职渎职。4、紫金矿业没有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以及生产设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