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四区环境污染事件分享安全经验分享安全经验分享第二采油作业区第二采油作业区20172017年年22月月2828目录目录一、事件经过二、事件原因分析三、预防措施四、警示一、事件经过:2016年10月27日下午,沧州市公安局环保执法大队到作业四区叶三拨平台调查地方企业非法倾倒废料垃圾的环保案件时,被调查企业人员举报站内职工有往门外坑内倾倒废物的现象。执法大队到站上询问当班职工王斌,王斌承认倾倒废物事实并带领指认现场,发现坑内有零星油块、废手套、一次性餐盒等废物,随即对王斌进行拍照取证、笔录工作。后经渤西分局治安大队和作业区相关领导出面协调,未将当事人王斌直接带走。后期经过多次协调,案件移交至渤西分局治安大队进行调查处理。该案件经过多次取证、问询,目前已提交至沧县检察院复核。(此处为叶三拨倾倒废物的泥浆坑)该坑形成的原因:在该区块开发时,南皮县支油办将此坑作为泥浆周转坑使用,后经作业区多次协调,将该坑的泥浆清理,后期在平台安装施工中,支油办又将边角废料和清理的垃圾倾倒于此,形成垃圾坑。二、原因分析-----直接原因:1、岗位员工习惯性环保违章行为。井场及站周边工业垃圾、生活垃圾乱丢弃2、岗位员工对新环保法颁布后严峻的环保形势不重视,未认识到环保事件的严重性,对新环保法及相关规定熟视无睹、意识淡薄,未正确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1、作业区前期下发环境保护通知后,管理站虽然及时做了宣教,但是在现场落实、检查、考核上力度不够大,没有引起员工的高度重视。2、作业区、管理站两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废物统一管理、统一回收的工作上存在监管不严,落实不到位的现象。-----间接原因:三、预防措施1、案件发生后,作业区先后两次下发通知,通报此次案件,并做出相关要求,杜绝破坏环境的事件再次发生。2、重新组织新环保法及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转变观念,树立牢固的环保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保护自己。其次,加大相关案例的学习、宣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规范自己的行为。3、两级管理人员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每周2-3次对部分站点、油水井现场、施工现场等场所进行环保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给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突出和重复性问题加大处罚力度。4、规范日常行为,对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及固体废物定置存放,从根源上预防破坏环境事件的发生。自制放空桶、垃圾桶四、警示在目前严峻的环保形势下,一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已经不再是简单的违章,而是上升为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形成事实,面临的将是法律的审判,随之而来的将是失去自由和工作,悔之晚矣!请慎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