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市污水污泥与印染废水污泥 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中山市民东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编制时间:二O 一 O 年十月 1 1 总则 1 .1 项目背景 中山市内陆续新建了多家城市污水处理厂,为减轻中山市水环境的污染负荷作出了巨大贡献,但随之而来的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越来越大,从而必然衍生出污泥处理的问题。中山市拟在民众镇建立中山市城市污水污泥与印染废水污泥处置项目(下面简称为“污泥处置项目”),选址的GPS坐标为(N22°39’41.60”, E113°31’27.81”),具体地理位置见图1-1。虽然本项目的立项名称为中山市城市污水污泥与印染废水污泥处置项目,但是由于尚未确定印染污泥处置区具体规划及建设时间,本报告不涉及印染污泥处置过程环境影响的内容。项目建成运营后主要收集、处理、处置中山市范围的城市生活污水污泥,是中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负责筹建工作,具体由中山市民东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下面简称为“民东公司”)承办。项目建成后可大大降低中山市企业处理固体废物的成本,为相关企业提供一条合法、方便、成本低廉的固体废物处理途径,有效减少由于城市污泥过多而造成的环境安全隐患。此外,该工程对于拓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思路,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方面的科学研究,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标,建立固体废物相关信息交换平台,开展企业之间互通有无,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经济社会效益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拟建项目是中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由中山民东公司负责投资建设。项目选址于中山市民众镇的中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内,规划用地约 80 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一切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均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制度。受民东公司的委托,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于 2009 年 12 月组织人员对建设项目选址进行了初步调研和现场勘查。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行政法则和技术规范,编制出本环境 2 影响报告书。 1 .2 评价目的和原则 1 .2 .1 评价目的 1 .2 .2 评价原则 1 .3 编制依据 1 .3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