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标 准 化 管 理 办 法 中油质字〔 2007〕 624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集团 公 司 ) 标 准 化 工 作 , 提 高 管 理 水 平 , 推 进 技 术 进 步 , 提 升产 品 质 量 、工 程质 量 和服务质 量 , 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依据国 家有关标 准 化 法 律法 规, 制定本办 法
第 二条 集 团 公 司 标 准 化 工 作 实行统一 领导、分级管理 、分工 负责
集 团 公 司 总 部组织制定集 团 公 司 企业标 准 ,集 团 公 司 所属企事业单位( 以 下 简 称 所属单位) 组织制定本单位企业标 准
第 三条 集 团 公 司 标 准 化 工 作 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 家有关标 准 化 法 律法 规和方针政策, 实施国 家标 准 、行业标 准 和地方标 准 , 制定、修订和实施企业标 准 , 对标 准 的实施进 行监督检查, 开展标 准 化 研究、技 术 交流和国 际标 准 化活动
第 四条 标 准 应作 为 集 团 公 司 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
标 准 化 工 作 应纳入生产 经营业务发展规划和计划
第 五条 集 团 公 司 鼓励采用国 际标 准 和国 外先进 标 准 ,积极参与制定国 际标 准 、国 家标 准 、行业标 准 和地方标 准 ,积极承担企业标 准 制订工 作
第 六条 本办 法 适用于集 团 公 司 总 部及所属单位
第 二 章 机 构 和 职 责 第 七 条 集 团 公 司 标 准 化 委 员 会 统 一 管 理 集 团 公 司 标准 化 工 作 , 负 责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化 的 法 律 、法 规和 各项方针政策, 研究决定集 团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