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附件 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中口服固体常释制剂申请生物等效性(Bioequ iv alence)豁免。该指导原则是基于国际公认的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Biopharmaceu tics Classification Sy stem,以下简称BCS)起草。 一、药物 BCS 分类 BCS 系统是按照药物的水溶性和肠道渗透性对其进行分类的一个科学架构。当涉及到口服固体常释制剂中活性药物成分(Activ e Pharmaceu tical Ingredient,以下简称API)在体内吸收速度和程度时,BCS 系统主要考虑以下三个关键因素,即:药物溶解性(Solu bility )、肠道渗透性(Intestinal permeability )和制剂溶出度(Dissolu tion)。 (一)溶解性 溶解性分类根据申请生物等效豁免制剂的最高剂量而界定。当单次给药的最高剂量对应的API 在体积为 250ml(或更少)、pH 值在1.0—6.8 范围内的水溶性介质中完全溶解,则可认为该药物为高溶解性。250ml 的量来源于标准的生物等效性研究中受试者用于服药的一杯水的量。 (二)渗透性 渗透性分类与 API 在人体内的吸收程度间接相关(指吸收剂量的分数,而不是全身的生物利用度),与 API 在人体肠道膜间— 2— 质量转移速率直接相关,或者也可以考虑其他可以用来预测药物在体内吸收程度的非人体系统(如使用原位动物、体外上皮细胞培养等方法)对渗透性进行分类。当一个口服药物采用质量平衡测定的结果或是相对于静脉注射的参照剂量,显示在体内的吸收程度≥85%以上(并且有证据证明药物在胃肠道稳定性良好),则可说明该药物具有高渗透性。 (三)溶出度 口服固体常释制剂具有快速溶出的定义是:采用中国药典2015 版附录通则(0931)方法 1 (篮法),转速为每分钟 100 转,或是方法 2(桨法),转速为每分钟 50 或75 转,溶出介质体积为 500ml(或更少),在溶出介质:(1) 0.1mol/L HCl 或是不含酶的模拟胃液;(2)pH4.5 缓冲介质;(3)pH6.8 缓冲介质或是不含酶的模拟肠液中,30 分钟内API 的溶出均能达到标示量的85%以上。 口服固体常释制剂具有非常快速溶出的定义是:在上述条件下 15 分钟内API 的溶出均能达到标示量的85%以上。 根据 BCS 分类系统,药品被分为以下四类: 第 一 类 : 高 溶 解 性 、 高 渗 透 性 (High Solubility- High Permeability) 第二类:低溶解性、高渗透性(Low Solubility-High 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