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文号】交运发〔2010〕210号【发布日期】2010-04-23【生效日期】2010-04-2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2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和防范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5号)的要求,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
要明确管理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合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要以遏制群死群伤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对营运客车和驾驶员动态监控为重点,坚持源头管理与路面管控并重,切实增强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构建道路客运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努力促进安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提升道路客运安全工作水平
二、加强营运驾驶员安全管理(一)严把大中型客车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和发证关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驾驶员培训、考试制度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驾校管理,提高驾驶员培训质量
对申请办理从业资格证的,必须经培训合格,凭结业证书申请办理
公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考试程序,严格考试标准
凡客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的,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对驾驶员培训、考试和发证过程进行责任倒查,把培训、考试记录作为责任倒查的重点和依据
(二)加强对违法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