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7〕18号)中提出的各项任务与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现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1
全面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重视本校的体育工作,扎实推进体教结合,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
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学校的体育工作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运用科学体育教育方法与方式,培养学生体育活动的技能和方法,提高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终身锻炼和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
二、落实国家的有关要求,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3
广泛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贯彻和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的要求
从2008新学年开始,我区中小学调整并增加学生体育活动课时,实行“一开足、两操、两活动”,即各个年级每周开足教学大纲所规定的体育课时(小学1—2级每周四节课3—6级与初级中学每周3节课、完全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每周2节课),每天安排广播操或健身操(不少于1遍)、眼保健操(不少于2遍)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专业教学安排的特点,落实“一开足、两操、两活动”
高等院校按国家规定,实施体育课程计划,根据学生锻炼需求,将体育选修课覆盖学生全部修业年限
各级各类学校应经常组织学生在课余时间开展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