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号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自检报告)**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说明1、本检验记录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第 1 号修改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2013 年第 1 次修改)第 2 号改单》及《省质监局关于新增电梯检验项目的通知》(黔质技监特函[2016]191 号)文件制定。2、本检验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自检。3、检验用仪器、量具其性能和精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的有效期内。4、本自检报告必须有自检人员、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生效。5、自检报告中统一填写自检结论:“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6、自检结果栏中有数据要求的必须填写实测结果数据,没有数据要求统一填写:“符合”、“不符合”或“无此项”。7、本自检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笔认真填写,字迹应当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当有修改人员签名。**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GZJR/JL0701-01第 4 页共 17 页**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GZJR/JL0701-01第 5 页共 17 页一序号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检验结论11 技术资料1.1制造资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⑴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许可范围能够覆盖受检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相应参数;(2)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含有电子兀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以及梯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板、梯级(踏板)链的型号,并且在证明文件上有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4)含有电子兀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梯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板、驱动主机、控制柜、梯级(踏板)链的型式试验证书;对于玻璃护壁板,还应当提供采用了钢化玻璃的证明;(5)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6)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注: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应当经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