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洋岩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物流管理工作 , 使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 制度化、规范化, 达到节支降耗 , 降低成本 , 提高效益的目的 , 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物资的计划提报、采购、入库、保管、领用、回收再利用以及报废处理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节 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三条成立物资管理领导小组, 矿长任组长 , 党委书记经营助理任副组长 , 成员为矿助理以上领导以及物资管理科、企管办、审计科、政工科、工会、劳资科、物资采购科、生产科、机电科、矿办等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科 , 负责矿使用物资全过程管理的具体事宜. 第三节 物资计划管理第四条 物资计划的提报与审批。 ( 一) 计划的提报计划提报实行网上提报, 根据资金卡类别确定提报权限. 资金卡分为专卡和分卡 , 实行分卡管理的材料计划由各使用部门提报; 实行专卡管理的材料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 归口管理部门提报 . 工区及归口管理部门的月计划应在每月25 日至月底期间集中提报 . ( 二) 计划的审批计划审批权限 ;( 见《物资计划审批流程表》). ( 三) 计划的变更与撤消因实际工作需要 , 计划需要变更或撤消时, 可由计划提报部门通知物资管理科 , 物资管理科计划员予以更改或撤消; 同时 , 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有权根据生产需要对各部门提报计划进行合理更改. 若物资计划已平衡到物资采购科, 变更或撤消计划 , 需经物资采购科负责人签字同意 , 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方可予以变更或撤消. 第五条计划提报的要求( 一) 各单位提报计划要遵循节约、 确有需要的原则 , 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库存数量 , 合理确定计划提报数量, 充分利用物资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 不得多报、重报 . ( 二) 各单位计划员提报计划时, 要本着超前考虑的原则, 考虑物资的审批和采购周期 , 提前一定的时间提报计划, 避免影响生产 . ( 三) 各单位提报计划应详细注明物资名称、用途、使用地点、使用时间。不注明使用时间的计划由归口管理部门或物资管理科令提报单位注明或发回重报 . ( 四) 严格控制急计划的提报, 各单位提报的急计划不能超过当月正常计划数量的 3%. ( 五) 因生产实际需要 , 急需购买 , 按正常程序提报计划可能影响生产的物资, 可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 详细注明型号、规格、数量、用途、时间要求等 ), 部门负责人签字后 , 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