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农业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市委组织部、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有关县(市)党委组织部、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财农改〔2010〕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指导县乡做好全面自查
各市级组织、财政、民政、农业部门要按照专项督查的内容和要求,指导县乡政府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全面自查工作
二、组织对县乡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各市级组织、财政、民政、农业部门要根据县乡自查情况,组成市级检查组,于10月10日前,采取压茬进行的方式,进行专项检查
并结合县乡全面自查情况形成检查分析报告,汇总填报相关表格,于10月15日前报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
1三、省级组织抽查
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根据各地检查情况,于10月10日-15日,组成4个检查组,选择4个省辖市开展专项检查
每个省辖市至少随机抽取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取4个村
抽查市、县、村名单由各检查组确定
各检查组在检查工作结束后,要与市里交换意见,并将抽查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送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
在汇总各地和各检查组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全面总结我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按时上报专项检查分析报告
四、认真进行整改
各地要根据自查情况和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做好迎接中央重点督查的准备工作
附件: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二○一○年九月日主题词:转发村级组织运转△督察△财政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2010年9月日印发2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文件民政部农业部财农改[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