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3月18曰,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搂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以下简称中办发11号)
通知指出,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党政机关违规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现象又有所抬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采取坚决措施,切实刹住此风
根据中办发11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各地区各部门近年来修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
现将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原则(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办发11号文件精神,站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是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
各级政府要将有限的财力更多地用到改善人民生活、解决突出矛盾上来,坚决遏制各级党政机关盲目攀比、贪大求洋,违规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势头
各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全面清理,突出重点
清理工作要在摸清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培训中心建设总体情况和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清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楼的建设和使用情况
要对清理中发现的严重违反规定和建设程序、奢侈浪费和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进行严肃查处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清理工作依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进行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中办发11号文件精神,认真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