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税收征管的思考高万钧陆晓东查公一近年来,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不断调整,社会融资渠道的拓宽,一种新生行业(小额贷款)悄然在我市兴起,为支持三农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该行业的兴起,对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推动就业、增加地方政府税源和财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在我们进行具体的税收征管和纳税评估工作中,也发现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法律定位不明、税收政策界定不明晰、税收负担重、支持“三农”力度不够等等,影响了该行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给我们税收征管带来困惑,成为涉税行业管理“盲点”,需要上级有关部门从政策、制度层面尽早研究解决
下面就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税收征管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进行了一些思考,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特点(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概念
按照《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是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有2名至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是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一次足额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应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三)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