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机构设置第四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第五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股东大会提案第四节股东大会决议第六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独立董事第三节董事会第四节董事长第五节董事会秘书第七章高级管理层第八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三节监事会会议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或分立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通知和公告第十二章修改章程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行 ”)的行为,保障本行、本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行是依据《公司法》、 《商业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第三条本行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英文全称: ZHEJIANG CHOUZHOU COMMERCIAL BANK CO., LTD. 英文简称: ZHEJIANG CHOUZHOU COMMERCIAL BANK 第四条本行住所: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邮政编码: 322000 第五条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拾亿陆仟肆佰万元(3,064,000,000元),本行注册资本为实收资本。第六条本行为永久续存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条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本行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本行承担责任,本行以全部资产为限对本行债务承担责任。第九条本行股东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行章程,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本行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本行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本行债权人的利益。本行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本行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行股东滥用本行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严重损害本行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本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本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必须具备银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