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六年度地方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苏州市职称办工作要求,现将我市二○○六年度地方职称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系列及对象今年我市开展地方职称评价的系列有:综合工程高、中、初级;建筑工程高、中、初级;经济(含会计、统计)高、中、初级;农业(含多管)高、中、初级;档案(含图书、群文)中、初级
评价对象为:1、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相应任职条件的各类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农村第一线的包括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水产、园艺、农机、水利等具有一技之长的农民技术骨干
二、申报条件1、政治、职业道德要求申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良)以上
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中)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延迟3年以上申报
2、学历、资历要求(1)高级职称
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有主持和组织重大专业技术项目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重要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大专及以上学历,担任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
中专、职业高中、技校、高中毕业,担任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经大专专业水平培训并取得证书,可申报评审
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中专、职业高中、技校、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经大专专业水平培训并取得证书,可直接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2)中级职称
比较系统地掌握并在工作中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