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为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94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委办发〔2016〕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完善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在提升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为全面深化法治莲都建设,着力推进典型示范,为1莲都区高质量发展,融入“创新区”、建设“中心园”提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
实行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部门与地方的衔接配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
立足实际,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职责任务(一)落实责任主体
各单位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