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武功县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各镇人民政府、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及各职能部门食品安全职责及责任人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咸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咸阳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及职能部门食品安全职责及责任人的通知》(咸食安委办发[2012]8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各镇人民政府、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职责和行政责任人予以明确
希望各镇人民政府、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食品安全职责各镇人民政府、三农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部署的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宣传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辖区内“农家乐”和集体宴席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助各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收集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反映的各种信息,并及时汇总上报;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县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组织协调开展全县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对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办理健康证明;指导和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指导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拟定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