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说明为了推动全市工会经审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全市工会经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根据全总关于《省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工作要求,北京市总工会现制定出《北京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通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各级工会经审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具体指导,推动全市各级工会切实加强经审工作,督促全市各级工会经审会深化监督工作,加强基础建设,强化监督意识,全面提高监督质量,将经审工作不断推向新水平
《标准》共分五项一级指标,十八项二级指标和四十四个观测点
等级考核标准分为A级、B级、C级、D级四等,达不到D级就没有等级
考核分数为100分,将分数依次分配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观测点
A级为该观测点分值的100%,B级为该观测点分值的80%,C级为该观测点分值的60%,D级为该观测点分值的40%
一、组织建设(25分)组织建设标准共划分为五个二级指标和十三个观测点
1、工作领导
本项4分,共3条内容
11本条2分
本级工会领导定期研究并听取经审工作
定期研究经审工作,听取经审工作汇报的为A级,没有研究或听取汇报的没有等级
12本条1分
本级经审会主任参加主席办公会常委会和有关财务工作会议,经审会委员列席工会委员会议
参加的为A级,没有参加的没有等级
13本条1分
经审会主任或副主任能列席工会委员会、常委会和有关财务工作会议
列席的为A级,没有参加的没有等级
2、组织机构
本项4分,共2条内容
21本条2分
经审会做到与工会委员会“三同时”
做到同时的为A级,没有做到没有等级
由工会组织部门确认
22本条2分
经审委员占同级工会委员比例符合全总《意见》规定
比例达到2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