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北京市第十二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2006年4月24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西政发〔2006〕6号文件印发)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第十二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6〕5号),结合西城区特点和任务,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西城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第十二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实施意见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北京市第十二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实施意见西城区第十二阶段控制大气污染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三区战略”,以治理可吸入颗粒物污染为重点,继续改善环境质量;实施《西城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规划》,开展创模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1加大重点地区的环境治理,完成府右街地区平房小煤炉污染控制示范工程;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有效控制工地扬尘、燃煤锅炉、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抓好重点区域污染控制工作,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指标任务
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优化产业结构,控制新增污染物(一)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组织有关部门依照西城区的总体功能定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通过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环境承载力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提出促进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实现区域环境质量达标的对策和措施
(二)按照北京市环境准入体系的要求,不断调整产业结构
严格执行北京禁止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名录的规定
逐步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政策并达到国家和北京市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要求
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各有关部门依法不予批准建设
2二、加快实施环境治理项目,削减污染物存量,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