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虚报冒领工资补贴问题集中清理的通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确定年内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虚报冒领工资、补贴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现通知如下:一、清理的意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虚报冒领工资、补贴问题,在我市不同程度地存在,人民群众对此反映较大
它严重违反了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侵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必须彻底清理、坚决纠正
各级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清理工作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重要措施,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握政策,严肃纪律,积极认真地开展工作,扎实有效地按期完成清理任务
在清理工作中,凡需要相关部门单位提供情况、资料等帮助的,都必须积极主动地搞好配合
各级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清理工作的过程,作为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过程,进一步增强其廉洁从政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清理范围清理人员范围: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财政拨款和补贴事业单位的干部职1工(含离退休人员)
清理重点包括:(1)违反规定,以在校学生或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顶岗占编领取工资、补贴的;(2)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仍然领取工资、补贴的;(3)单位对调出、已故人员不办理工资、补贴停发手续而让其他人员顶岗领取工资、补贴的;(4)一人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领取工资、补贴的;(5)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6)财政供养人员受到降级以上处分,有关单位不及时将处理情况通知财政部门,造成仍按照原职级领取工资、补贴的;(7)其他需要清理纠正的问题
三、时间、方法和步骤这次集中清理从3月份开始,到10月底结束
清理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财务核查上报、清理工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