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人民政府文件善政发〔2008〕104号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综合评价体系的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评价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最小的资源消耗、最少的污染排放实现最好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全县工业经济加快步入集约型、高效型、生态型的良性发展轨道,现就进一步完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评价体系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价目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形成强有力的倒逼机制和社会共识,加快企业发展模式转型,切实引导企业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进而推动全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对象(一)全县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二)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三、评价办法(一)制造业企业评价办法
分计分指标和否决指标两类
计分指标由亩均工业增加值、亩均实缴税金、亩均地方财政收入、人均劳动报酬、亩均利润五项指标组成;否决指标由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两项指标组成
为既考虑制造业企业的发展现状,又更注重制造-1-业企业的进步程度,积极鼓励加快调整优化,制造业企业最终得分由五项计分指标静态值得分和变化率得分两部分组成,其中静态值得分占比为60%,变化率得分占比为40%
同时,对五项计分指标分别给予相应权重(权重总数采用百分制),其中亩均工业增加值权重为40分、亩均实缴税金为10分、亩均地方财政收入10分、人均劳动报酬为20分、亩均利润为20分
五项计分指标以被评价制造业企业分项指标的平均值和平均变化率作为基准值(即满分值),其他被评价制造业企业得分为该评价制造业企业的指标值/基准值*权重,得分最高为基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