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摘要:通过查阅已有的研究成果和丰富的历史档案,本文从马锡五本人的经历入手,结合“马锡五审判方式”产生时期所处的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司法环境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提出现今司法改革中对“马锡五审判方式”借鉴应采取一种谨慎的态度,以期能使“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当今社会中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功效,早日使我国走出一个个的司法困境
关键字:马锡五审判方式;背景;群众路线一、关于马锡五本人1899年1月8日,在陕北保安县(今志丹县)一家贫苦农家的窑洞里呱呱坠地了一名男婴,起名为马锡五
马锡五家境贫困,只读了两三年的私塾就辍学了,放过牛、拦过羊,后来在一家店铺当了“账房先生”
1930年,马锡五开始跟随刘志丹“闹红”,1934年春参加了部队,参与组织红个工农武装,之后搞后勤行政工作,管过粮食,当过国民经济部长,自1936年起,马锡五历任迁驻环县河连湾、曲子镇的陕甘宁省苏维埃政府主席、陕甘宁边区庆环分区刑侦督察专员公署专员以及当时驻庆阳城的陇东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的副专员、专员等职
在1942年至1943年的高干会议上,马锡五和他的战友马文瑞、王维舟都被树立为陕甘宁边区的模范干部
而且在1942年2月3日,毛泽东为马锡五亲笔题词:“一刻也不要离开群众”
1943年3月,马锡五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的庭长,是他从事司法工作的开端
他经常携卷下乡,深入基层,进行巡回审判,深入群众,解决了许多疑难缠讼的案件
马锡五主持审理过若干案件,华池县封捧儿的“婚姻申诉案”、曲子县苏发云兄弟的“谋财杀人案”、合水县丁丑两家的“土地争议案”,等等,都是被人称颂至今的经典案例
他根据当地的司法工作实践,创造了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为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司法战线立了一面旗帜
1946年4月,马锡五被当选为陕甘宁边区的高等法院院长
他相继又成功地审理了若干案件,不断丰富发展了他的审判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