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当前职业病诊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讨论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是谁的职责【当前职业病诊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讨论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是谁的职责 【摘 要】本文系统地分析了当前职业病诊断的依据、诊断程序以及职业病诊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相继出台实施,是我国职业病防治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职业病诊断工作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是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手段。近年来,职业病诊断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现就当前职业病诊断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1 职业病的诊断依据和程序及举证责任 1.1 职业病诊断的法律依据; 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1.2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1.1.3 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 1.2 职业病诊断的基本法则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及时、便捷的法规。 1.3 职业病诊断的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一,职业史,既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其他必须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根据诊断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材料。”从这条规定来看,职业病诊断中举证责任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法则[1]。 1.4 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主要依据。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4.1 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选择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由该机构三名以上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若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时,30 日内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区、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由该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委员会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若再有异议可继续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1.4.2 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依据 1.4.2.1 病人的职业史:就诊患者必须提供详细的职业史。这主要有利于接诊医师了解其从事的劳动情况、环境状况、劳动保护措施等,这些有助于确定劳动者在工作中接触的是何种职业危害因素。 1.4.2.2 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