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法函〔2010〕221号关于开展全省民办幼儿园调研工作的通知各市(行署)教育局:为全面掌握我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基本状况,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深入总结分析我省民办幼儿园经验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全面促进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经研究,决定对全省民办幼儿园发展现状进行一次全面调研
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调研内容我省民办幼儿园总体情况、管理情况、经费投入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和保教质量情况等(详见调研提纲及调查表)
二、调研方法(一)全面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
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组织普查,数据统计范围要覆盖到本地区每一所民办幼儿园,特别是对不规范办园无证办园等要重点抽查,掌握实际情况
(二)专题调研与数质量分析相结合
在各县(市、区、管局)全面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形成本地区民办幼儿园发展状况专题调研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及基本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对策与建议等方面,特别是要有数质量分析
并于8月31日前将调研报告及有关调查表一并上报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我厅将在各市(行署)教育局调研报告和调查表的基础上,结合实地抽样调查的情况,最终形成全省调研总报告
三、调研组成员成员:省教育厅部分处级干部,十三个市(行署)主管副局长和科长
四、几点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全省幼儿园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调研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严密组织,精心安排
这次调研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市(行署)教育局要明确目标任务,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力量,制定切实可行的调研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深入扎实,实事求是
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运用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实地察看、个别访谈等方法,深入实际,了解实情,确保数据与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调研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