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生创新学分进行认定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武科大教[2004]78号)文件精神,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学校设立“创新学分”,该学分计入学生毕业总学分和成绩档案
经研究,学校决定对2009届毕业生的创新学分进行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践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和计算办法原则上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附件二所列项目供学院参考
二、认定程序:学生填写《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在教务处网页学籍管理中下载),并提交相关的支撑材料;学院成立创新学分认定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其获得的学分
三、成绩记载:2009年5月22日前,学院完成认定工作,并将学生获得的学分记入学生成绩库中
特此通知教务处附件一: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学分值备注竞赛1、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奖2、获各种实验及专项竞赛奖3、获校级各种比赛奖国家级一等奖10国家级二等奖9国家级三等奖8省部级一等奖7省部级二等奖6省部级三等奖5校级一等奖3校级二等奖2校级三等奖1发表论文1、SCI、SSCI、EI或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1~5名8等差递减0
5分2、中文核心期刊1~4名4等差递减0
5分3、公开出版刊物1~4名2等差递减0
5分4、内部出版刊物1~2名1等差递减0
5分科技成果1、国家级一等奖1~15名20等差递减0
5分二等奖1~15名15等差递减0
5分三等奖1~15名12等差递减0
5分2、省部级一等奖1~10名10等差递减0
5分二等奖1~10名8等差递减0
5分三等奖1~10名6等差递减0
5分3、申请一项专利得到专利号主要完成人10一般成员6科研活动1、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取得重大成果(有总结报告)42、协助教师进行科学研究、成绩突出(有总结报告)23、在教师指导下从事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