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送:集团领导抄送:发自:建宸项目部题目:关于公司水电管理制度的审批请示日期:2012年2月27日公司水电管理制度目的:为了确实做好公司的水电管理工作,杜绝水电应用不当为公司带来重大安全隐患,根据上级领导指示和公司现状,特制定本制度。范围:本公司各职能部门、总公司、子公司内容:一、用电管理规定:1、各部门、各科室要加强对职工节约用电的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的科学知识,增强员工节约用电意识,养成自觉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2、各部门、各科室所有公工用电设备,部门总监(部长)为第一负责人;各职能部门、总公司、子公司设置监察员一名,为第二负责人,对本部门辖区范围内的用电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3、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白天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不得开灯或少开灯,阴雨天楼道、室内光线不足,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局部或部分照明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4、下班前要及时关闭室内所有电源开关。5、爱护公司电力设施,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更换电线、开关、插座、等设施,严禁私拉乱接;严禁私自使用电磁炉、电饭煲、微波炉、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6、公司职工都有节约用电义务。各部门值班员(特别是晚间值班员),要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力度,作好记录,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7、行政安保科负责全公司内用电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行政安保科负有职责进入车间、科室、宿舍等地方进行安全检查,并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及个人进行处罚。二、空调使用管理规定:1、空调的启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启,并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夏天开启制热;2、空调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循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原则;3、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部门领导是部门空调使用的负责人,各配备空调的房间应有一名使用负责人,主要负责掌握空调的使用时间,管理所属空间的正确使用,避免人为损坏,以保证空调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4、空调的启用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温度和通知开启时间,空调方可启用,具体温度规定为:夏季气温平均30°以上可以使用制冷空调,空调温度应设在26°左右;冬季平均气温在0℃以下可以使用制热空调,空调温度应设在20℃左右。5、办公室、会议室、预留间等安装空调的场所,必须做到“人走机停”,不得将空调房用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的现象;6、各部门每天安排人员检查空调使用情况,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空调电源(冬季防冻运行时,可少开或调低温度),长期不用时,应关闭漏电保护器电闸;7、空调的具体使用及维修规定有公司动力部门统一安排制定;二、用水管理规定:1、各部门、各科室要加强对职工节约用水的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水的的科学知识,增强员工节约用水意识。2、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用完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在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提示标志。3、提倡循环用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4、要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尤其要关注预埋管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水龙头损坏及时更换,杜绝跑冒滴漏现象;5、要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抄录水表,对用量及时分析,发现情况异常,立即进行管网检查以消除问题。三、考核与奖惩办法:1、考核办法:由职能部门统一对集团各职能部门、总公司、子公司,进行定期、不定期巡视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备案,每月(年)结束前,进行综合评定,纳入各部门考核成绩,并直接与年终综合考评挂钩;2、杜绝私拉乱接现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供水供电系统内私自接水(电),由于接水(电)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由责任人按设备原价的两倍赔偿损失,造成人员伤亡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3、不按规定时间、温度开启空调的,对于相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的经济罚款;4、对于使用各类违规大功率电器的,如(电磁炉、电饭煲、微波炉、取暖器)等,一经发现处以50-100元的罚款,并没收电器设施;擅自拆除计量表及加封装置的,一经发现处以200-500元罚款;因违规操作造成经济损失或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