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文件华越发[2011]48号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施工项目开工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现将《关于建立施工项目开工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1、《关于建立施工项目开工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2、《工程开工报告审批表》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主题词:建立项目开工报告制度规定通知抄送:公司领导,存档(2)份共印15份1★华越公司综合办公室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印发校对:张作春打字:9110关于建立施工项目开工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华越公司施工项目开工审批管理,实现对施工项目的建设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的全过程监管,把所有施工队伍纳入调度、指挥、协调和安全监管范围,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对进入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队伍地面建筑工程,设备大修及改造工程,公司自行施工的内部工程(包括进入管沟、防空洞进行作业的临时性事项),公司外出下矿检修工程等,均实行开工报告制度。所有工程开工要实行告知和批准制度,公司工程项目监管部门对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和造价履行项目法人监管职能,公司质量安全部重点对工程的安全管理履行监管职责。第二章审批权限及程序第三条计划财务部、生产技术部、武装保卫部按照业务分工对厂区内施工项目和外出检修项目负监管责任主体。具体申2报办理手续分工为:地面建筑工程项目由计划财务部负责申报,设备大修、改造工程,公司自行施工的内部工程和外出下矿检修工程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申报,进入管沟、防空洞进行作业的事项由武装保卫部负责申报和审批。第四条开工报告由计划财务部、生产技术部、武装保卫部按照业务具体情况进行填写,签署施工意见;经施工所在地单位或设备所在地单位负责人签署施工意见;经施工业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经工程管理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并书面告知质量安全部,由质量安全部负责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行监管;按要求需进行监理的工程,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第五条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具体地点,施工单位主体名称、施工人员数量,施工单位资质,施工人员审查是否合格,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对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的承诺,开工日期,预计施工天数,公司监管单位以及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等等。第六条在申报开工报告时,施工项目的监管责任主体部门应仔细核实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对未经施工现场核对、没有可靠安全、环保等措施的项目不得申报开工报告。第七条项目施工前的协议合同、图纸、安全措施等文字资料由施工监管部门进行收集、保管。3第三章计划财务部、生产技术部、武装保卫部职责第八条计划财务部作为厂区地面建筑工程的监管主体责任单位,对工程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履行监管职能,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安全、质量、工期、造价负责。第九条生产技术部作为厂区设备大修和改造工程、公司自行施工内部工程、公司外出检修工程的监管主体责任单位,对工程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履行监管职能,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安全、质量、成本、工期负责。第十条武装保卫部作为进入管沟、防空洞临时性作业的监管主体责任单位,要执行管沟、防空洞的上锁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执行进入作业人员开工报告申请制度,对作业事项,作业部门主管领导、武装保卫部、分管领导要履行签字手续,武装保卫部对进入作业人员的安全负监管职能。第四章工程施工所在地单位或设备所在地单位职责第十一条工程施工所在地单位或设备所在地单位作为辖区管理的责任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地相应附属设施配套施工情况,进行工程施工建议,减少不必要的工程重复投入浪费,同时,负责配合施工方和工程监管单位做好工程用电、用水和安全管4理工作。第五章质量安全部职责第十二条质量安全部作为公司安全整体工作的监管部门,负责对工程的安全措施制定、安全设施配备和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和工程隐患进行监管,质量安全部有权对存在安全隐患行为进行制止,对屡次制止不进行整改的,可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第六章工程开工条件第十三条工程开工条件1、具有施工许可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