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网络教育全国统考总结评优的工作安排各学习中心:接网考办通知,为促进“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报名、考试和阅卷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各环节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统考考务制度,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确保考试服务质量,激发各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推动统考报名、考试和阅卷工作向科学化、信息化发展,经教育部批准,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统考各环节工作进行总结、对参与统考工作组织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评优
此次总结评优工作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为做好本次全国统考总结评优工作,请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评审材料,逾期未报者,实为自动放弃本次评优工作
现作如下安排:一、上报的评审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二、各学习中心务必于10月6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我院,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学习中心负责人签名
邮寄地址: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邮编:450052,电话:0371-67766036
电子文档一份,发送至邮箱:kaowu@
三、各学习中心严格依据《学习中心统考报名工作评审指标及评价表》里规定的内容,对照自身工作,自查自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分
四、在“学习中心自查自评结论”中的“综合评语”一栏,针对表中列出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标准”逐项进行阐述,并列举实例加以说明
五、综合评语格式:“一级指标”作为大标题;“二级指标”作为二类标题;“考核标准”作为三类标题
报名组织机构及相关制度建设(20分)1
1领导重视(10分)1
1领导班子重视,能正确理解执行相关统考规定,能意识到统考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阐述内容
2指定报名负责领导阐述内容
2报名组织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