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各系团总支:为了迎接建团9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促进学习型团组织建设,更好地组织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争优秀、树先锋、学先进,将于近期开展2011—2012学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评选年度2011—2012学年二、评选内容1
评选原则:按照《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奖励办法》)执行,具体评选集体及个人数量附后
评选内容:(1)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2)根据北京团市委团工作优秀评选精神要求及奖项设定,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先进示范作用,优秀团总支将不再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继续评选并加大推选力度
1(3)为迎接建团90周年,弘扬雷锋精神,增评五四标兵,院团委、各系团总支推荐评选1名,共8名
三、评选要求1.严格执行《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奖励办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各项评选活动;2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比例采取以各系团总支参评人数为单位(四舍五入后)分配至各团支部组织评选
3.院、系级学生会评选比例为本会全体有参评条件团学干部总数的10%(含)
四、评选时间1
各系评选时间:4月9日—4月19日
申报材料上报时间:4月20日
评选表彰时间:5月上旬
五、申报材料1
各类审批表(一式两份)
个人、集体先进事迹材料(800—1500字)附审批表格后
各系团总支汇总名单(范本附后)
各系团总支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六.具体联系1
评选相关事项与学生工作处(团委)王伟老师处联系
评选申报材料上报与学生工作处张静处联系
地点:教学办公楼110室,电话:61595432-6110
2院团委二○一二年四月九日附件1:2011-2012五四评优各系集体、个人评选数量表系别五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