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市城乡整治〔2008〕3号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关于明确各工作组职责及成员单位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泸委办发〔2008〕17号)精神,为突出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下设六个专项工作组,即宣传教育组、督导巡查组、设施建设组、市容环卫整治组、交通秩序整治组、市场秩序整治组
现将各工作组职责和组成单位通知如下:一、宣传教育组主要职责:负责拟制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方案,—1—做好各项宣传工作;指导各区县、各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精神文明和爱国卫生创建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乡居民、青少年文明卫生和环境卫生综合素质;负责编印宣传材料、发布相关新闻,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彰显先进、曝光问题;负责做好各阶段重要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泸州日报社、市文明办、市爱卫办组长:曹建国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副组长:黄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成员:袁华滨市教育局局长刘涛市广电局局长康江市卫生局局长田怀聪泸州日报社总编陶泊滔市爱卫办主任古安伦市文明办副主任二、督导巡查组主要职责:负责督导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部署;组织督查,及时发现问—2—题并向被督查区(县)和部门提出整改意见,促其整改到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实施责任追究;定期对各部门和各区(县)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实施考核评议,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组长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成员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效能办、市整治办、市城管局组长:陈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副组长:汪建国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成员: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