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乡镇村级综治服务网络的意见永综治委〔2009〕32号各乡镇综治委: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意见和省、市综治委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建设意见,整合基层综治力量,夯实综治基层基础,有效发挥基层综治服务网络在综治和平安建设一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经研究,现就建设乡镇村级综治服务网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维护农村社会安全为主要任务,以“主体不变、分工负责、方便群众、化解矛盾”为基本指针,注重基础,重心下移,整合全县维稳力量,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设施,健全工作机制,把村居(社区)一级(以下简称村级)综治组织建设作为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着力点,努力形成镇、1村、组、户四级联动的基层综治组织网络,在基层筑起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促进打击整治、防范控制、疏导化解、服务管理等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开创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1)将乡镇综治服务中心建设向下延伸至村(社区),设立村级综治服务站,集中治保会、调委会、综治协管员(如设有警务室的也应纳入),把综合治理、矛盾调处、流动人口管理、治安巡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情报信息收集等职能融为一体,实行联署办公、一体运作,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站长,由综治协管员担任副站长并负责日常工作,配有与承担任务基本适应的办事人员
(2)在相对集中的自然村落或村居(社区)民小组以平安中心户长为依托,建立若干个综治服务点,更好地发挥平安中心户长队伍担当治安信息员、法制宣传员、民间调解员、治安巡逻员、安置帮教员的重要作用
(3)在全村居(社区)范围内聘请建立一批以离退休